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选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下列选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admin
2016-07-29
41
问题
下列选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B、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符合相关规定,其折旧或者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以为2年
C、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免税收入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本民族自治地方的所得税的减免
E、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
B,E
解析
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未超过500万元所得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所得,是减半征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本民族自治地方的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减征或免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0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二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税法二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企业2016年6月1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专门用于建造某生产车间,当日开工建设,并且满足资本化条件。该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该车间于2017年11月30日交付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生产各项费用的分配采用的分配标准是否适当,有无利用变换分配标准,人为地调整各产品间应承担的费用,分配的标准与实际发生的统计数有无不相符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时,要做的工作不包括()。
2008年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以下业务应当进行账务调整的是( )。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生发票丢失的()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某企业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而进行减员增效,2015年8月与在本企业任职15年的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李某一次性补偿12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李某取得上述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甲商贸公司外购药酒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万元,增值税税额20.4万元,当月将药酒以白酒对外出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25.5万元。已知该批药酒购入数量为20吨。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
下列关于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说法正确的是()。
某企业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9年度购进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3%,年末增值税无留抵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度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依据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资产损失能提供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2019年度利润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针对这一政策,某企业向税务机关咨询了如下问题: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什么时间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2)一般纳税人期间尚未
按照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用地可直接享受免税待遇的是( )。
随机试题
Whatisyourfavoritecolor?Doyoulikeyellow,orange,red?【T1】Ifyoudo,youmustbeanoptimist,aleader,anactiveperson
当超声波从一个介质传播到另一个弹性、密度都不同于前者的介质时,声束方向将发生变化,该变化称为
由支原体引起的疾病是()。
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
连锁经营最基本、最明显、最本质的特征()。
信用社办理支付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
从业者步入职业殿堂的“通行证”,体现着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力量,并且还是具体行业立足的基础的是()
(00年)假设某企业在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上出售同一种产品,两个市场的需求函数分别为p1=18-2Q1,p2=12-Q2其中P1和P2分别表示该产品在两个市场的价格(单位:万元/吨),Q1和Q2分别表示该产品在两个市场的销售量(即需求量,
Writeanessayof160~200wordsbasedonthefollowingdrawing.Inyouressayyoushould:1)describethedrawingbriefly,
Afterthebirthofmysecondchild,Igotajobatarestaurant.Havingworkedwithanexperienced【C1】______forafewdays,I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