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4-10
27
问题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答案
A,B
解析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役地转让,地役权不受影响;供役地转让,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o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7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
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关于仲裁调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4题)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对乙享有债权,丙以其自有的一套房屋向债权人甲设定抵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止带方适用于带下病的哪种证候()
阿莫西林适用于治疗()。
下列有关报关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了旅游企业一线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下列哪些项属于此范畴()。
以下不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的是()。
Intheeyesofthewriter,bankfailuresintheearly1930sAccordingtothetext,whatsurprisesthewriteristhatcommercial
Weareengagedintheinterdisciplinaryfieldofthescienceandtechnologyofmaterials.
Ihaveahorse.Doyouknowwhatcoloritis?Tomsaid,"Iguessitisnotblack."Briansaid,"Itiseitherbrownorgrey."Chri
Hormonelevel—andhenceourmoods—maybeaffectedbytheweather.Gloomyweathercancausedepression,butsunshineappearstora
Whatisthepurposeofthespeaker?Togivesomeadviceonhowto______abooksto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