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9-08-09
69
问题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侮辱罪、诽谤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A选项中,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既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成立要件,也符合侮辱罪的成立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关系,应从一重罪处罚。A选项错误。B选项中,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并没有捏造具体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C选项中,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媒体告发,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C选项错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属于相对的亲告罪,通常情况下,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7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简述侵犯著作权罪的具体行为表现。
简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行为方式
甲在逛电子市场时,乙偷偷问其要不要市场上禁止销售的针孔摄像机,经询问功效后甲欣然购买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效力()。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限制。这种特殊情况是指()。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送一台电脑。后甲的财产因遭遇火灾全部被焚,甲由此拒绝了乙要求其履行交付电脑的义务。则()。
下列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选项中,能中断追诉时效的是()
甲、乙、丙、丁分别是某高档小区同一单元的1、2、3、4层的业主,现甲欲将其住宅出售,则对甲出售的住宅()。
随机试题
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
A.养心B.温脾C.明目D.安胎E.摄唾沙苑子除益肾固精外,又能
者,男性,55岁。高血压12年,昨日晚餐饮白酒半斤,回家后突感剧烈头痛,随之发生半侧肢体瘫痪、呕吐、意识障碍、大小便失禁,患者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处于恢复期。下列护理措施中不妥的是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李女士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普通住宅。李女士从有关部门领取《房屋产权证》时,需缴纳印花税()元。
下列关于宏观经济政策对个人理财的影响,说法有误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资料一:2019年2月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4万元,运杂费2万元(假定不考虑运费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因素),购入后立即投入安装。安装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50万元;领用原材料的实际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由
如果文本框的InputMask属性值是#99999,允许在文本框中输入的是______。
Hewentontosaythathewouldgotohishometownin________ofpea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