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能中断追诉时效的是( )
下列选项中,能中断追诉时效的是( )
admin
2019-02-02
20
问题
下列选项中,能中断追诉时效的是( )
选项
A、被害人提起诉讼
B、国家机关提起诉讼
C、犯罪分子自首
D、犯罪分子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只要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的轻重如何,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均归于无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f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盗窃正在使用的汽车的轮胎,数额不大,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刘某盗窃轮胎厂准备出厂的轮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王某、刘某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不同,原因是()。
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格式条款包括()的条款。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
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2010年一专一第6题)
(2013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请分析: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2009年单选16)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随机试题
对于材质有问题的阀片,安装前一定要挑出,否则会造成()。
A、尿崩症B、糖尿病C、呆小症D、生长激素缺乏E、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多饮,多尿,尿比重低属于()
与牙周病有关的全身易感因素有
A.相杀B.相使C.相畏D.相须E.相恶生姜与半夏配伍属于哪一项
肝藏血的生理功能是指肝能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十对”中有一项内容是()。
甲公司于2015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300万元购入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财务、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2015年和20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均为2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投资日除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是()。
Thepopularnotionaboutmarriageandloveisthattheyaresynonymous,thattheyspringfromthesamemotives,andcoverthes
A、17people.B、13people.C、15people.D、4peopl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