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丁分别是某高档小区同一单元的1、2、3、4层的业主,现甲欲将其住宅出售,则对甲出售的住宅( )。
甲、乙、丙、丁分别是某高档小区同一单元的1、2、3、4层的业主,现甲欲将其住宅出售,则对甲出售的住宅( )。
admin
2019-02-28
27
问题
甲、乙、丙、丁分别是某高档小区同一单元的1、2、3、4层的业主,现甲欲将其住宅出售,则对甲出售的住宅( )。
选项
A、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B、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乙、丙、丁都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D
解析
我国合同法仅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相邻人、区分所有人等民事主体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表述的乙、丙、丁是区分所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可见,选D项。此外,我国物权法还规定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z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没有对共有类型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共有人没有家庭关系的,则该共有关系应当()。
甲学校为改善经济条件将学校场地租给乙公司作为停车场使用,某日,11岁的张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进入校内试图在停车场停车的乙公司车辆撞伤。则()。
在我国,特赦由______。
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条件是()(2014年一专一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2019年一专一第10题)
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 )。
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2009年单选8)
甲对乙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资25%集资建立一办公楼,按照出资比例管理使用。甲因病死亡,甲子是其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甲的份额,乙、丙、丁主张优先购买权。其后乙欲出售其拥有的份额,并于4月10日通知其余共有人:“我与戊达成协议,戊欲一次性付款1000万元购买我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一定得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打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乙粮食储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奖主管部门每季度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乙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企业0.04元/斤的轮换费补贴。乙企业根据下达的转换计划需要在2012年第1季度轮换储备粮1.2亿斤。款项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 )可避免识别工作效率低和风险识别的主观性的缺陷。
压力管道试验准备工作包括()。
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包括()。
我国粮食产量统计中不包括甘薯和豆类的产量。()[2014年中级真题]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是( )。
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杂志刊登题为“从国际装备展览看中国崛起”的文章。该刊主编平可夫结合切身体会,__________了20年来中国代表团参加国际防务展的情况及外国同行对其的观感。这位以“中国通”__________,也经常受到非议的军事观察家认为,中国军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若内存按字节编址,用存储容量为32K×8比特的存储器芯片构成地址编号AOOOOH至DFFFFH的内存空间,则至少需要______片。
以下关于渐进符号的表示中,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