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来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来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
admin
2020-09-24
28
问题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来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有大量财产可以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主张撤销的理由并不成立。
其后,甲公司又向丁公司借款,这时公司财产已经全部抵押或出质。无奈,甲公司股东A在未与妻子商量的情况下,向丁公司做了保证。
丁公司认为,这种保证尚无法保障甲公司履行义务,甲公司于是又将一张以自己为收款人的汇票出质,背书“出质”字样后,交付给丁公司。但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的字样。
为获得更多融资,甲公司又与戊公司签订生产车间租赁合同。在与戊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因某个车间尚有原材料、半成品没有清点,戊公司便使用了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
甲公司的债权人罗马轮胎公司认为,虽然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但是因在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中,财产没有清点清楚,存在财产混同,遂在向法院要求偿还债务的同时,主张甲公司与戊公司“人格混同”,要求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罗马轮胎公司的请求对甲公司财产保全。另外,在甲公司与己公司的一份轮胎买卖合同中,己公司已经支付货款,但甲公司一直没有交付轮胎。
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交付的轮胎质量大不如前,于是又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
此外,为了资金周转,甲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向其全资子公司多次无偿调取资金,各个子公司之间如果资金短缺,甲公司就在其所有全资子公司之间统一调度资金使用,且关联公司之间账目不清。
甲公司某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庚公司、辛公司,因到期债权不能获得清偿,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及其所有全资子公司进行合并重整。
问题:
甲公司为了偿还到期债务,将收票人为甲公司的汇票出质给债权人,该汇票背面写“不得转让”字样。问:请问该出质行为是否有效?
选项
答案
无效。出票人住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票据即已经丧失流通性,而依照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作为质押标的的权利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所以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能设定质押。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H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双方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陈某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吗?
2003年,某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某某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内容“无效”。该省人大常委会已指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严重违法,并要求该市人大对此进行纠正,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要求有关方面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单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后执行的“2年9个月零25天”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单某对没收财产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以,应向谁提出?
单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后执行的“2年9个月零25天”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单某对逮捕决定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提出请求,他应向谁提出?
2000年12月,丘某到广州市三元里邮局交寄一份特快专递,邮局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和开具给丘某的特快专递邮件收据上均注明,收取邮资费22元,加收保险费1元,共收取23元。丘某认为,依国内邮件资费规定,特快专递收费为20元,邮局在计费时把信封和详情单也出售收费
案情:韩某创作的纪实小说《百家村的村支书》,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吴申(以吴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小说月报》杂志发表后,吴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
案情:某年1月,张某不慎遗失其背包,内有其名贵钻石项链一条。李某拾得后,按照背包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将钻石项链归还给了张某。同年5月,张某与赵某结婚。张某、赵某合计开设一家书吧,书吧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个体工商户开办人为张某。
毕业于当地某大学环境管理专业的大学生张某参加今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办公室的经济管理职位,张某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名列前茅,可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查出感染上了乙肝病毒。芜湖市人事局最终以张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据原告称,当时
波斯电视台正在举办“超级女生”全国大赛,韩昭、赵敏、周若均为参赛选手。请根据题设回答下列问题:波斯电视台为举办比赛,经过招标投标,与三丰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由三丰建筑公司承包新的演播大厅的工程建设。请问:(1)三丰建筑公司拟将其承包工程的非主体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
随机试题
Idon’tsupposeanyonewillvolunteertodothisthing,________?
在Access中,有时为了便于记录的总体管理,使用报表对象时需要对某个字段按照指定的规则进行各种统计汇总工作。()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适用于死刑判决的一种程序,关于这种程序,下述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地下管线的垂直净距是指()。
对弃渣场进行工程分析时需明确()等。
同时具备待遇确定计划和缴费确定计划二者特征的计划是( )。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一住宅小区,项目总成本2500万元,预期利润为20%,由此确定其总售价为4000万元。结合该小区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则平均单位面积售价为4000元,并根据每一居住楼的楼层、朝向、住宅设计、装修标准确定具体的每套住宅单位售价。根
随机变量X的概率密度为f(x)=。随机变量Y=aX+b~N(0,1),则ab=__________。
设f(x)在[0,a]上一阶连续可导,f(0)=0,令证明:|∫0af(x)dx|≤a2/2m.
Theissuein______iswhetherCongressshouldpreserveaconceptcalled"netneutrali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