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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该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应对深圳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该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应对深圳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20
问题
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该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应对深圳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其1000万元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因为该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应独立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该国有独资公司与深圳子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它虽然可通过行使权利来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董事、经理的任免,但是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是由该公司的董事、经理自行负责的。所以子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该国有独资公司则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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