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资企业协议中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进行仲裁。争议发生后,甲公司向深圳分会申诉,该分会即将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连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寄送乙公司。甲公司及时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乙公司由于邮件故障,直至仲裁通

admin2009-02-14  4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资企业协议中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进行仲裁。争议发生后,甲公司向深圳分会申诉,该分会即将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连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寄送乙公司。甲公司及时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乙公司由于邮件故障,直至仲裁通知发出后15日才收到;仲裁委员会主席并不了解这一情况,为及时仲裁,故在仲裁通知发出后第30日后即为乙公司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乙公司虽不满意,但也继续参加了仲裁。仲裁庭最终判决乙公司败诉。根据有关仲裁规则,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_________。

选项 A、甲公司如果先选择向总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则应在北京仲裁
B、该合资企业协议不是仲裁的范围,仲裁委员会本不应受理
C、仲裁委员会主席为乙公司指定仲裁员的行为是违反规则的
D、乙公司有权以该仲裁庭的组成违反程序为由拒绝执行该仲裁裁决

答案4

解析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6条,仲裁一方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选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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