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欲购买一批电脑,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和丙公司顺利地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均比较满意,但在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甲公司欲购买一批电脑,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和丙公司顺利地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均比较满意,但在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3-15
23
问题
甲公司欲购买一批电脑,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和丙公司顺利地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均比较满意,但在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报酬应由甲、丙连带负责
B、报酬应由甲、丙平均分担
C、居间费用应由甲、丙连带负责
D、居间费用应由乙自负
答案
2,8
解析
《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是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E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4题,多选)
2005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30题,单选)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
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70题,多选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68题,多选)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年卷三25题,单选)
甲隐瞒了其所购别墅内曾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转卖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他人以市场价出售的别墅,购买了甲的别墅。几个月后乙获悉实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59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较大的花园公寓项目,作为发包人,甲公司将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发包给了乙企业,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企业一直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完工。就相关合同效力及工程价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2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0题)
随机试题
MyMajorProblemDecision-makingissomethingIstrugglewith.Infact,I’dratherhavesomeoneelsemakedecisionsforme.
Excel的“打印预览”窗口中的“缩放”功能()。
Vitali反应呈阴性的是
昌义区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宋某利用为顾客办理储蓄业务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将其业务过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卖给某公司,该公司用此信息联系扩大客户,并发送手机广告短信。宋某从中获利2.1万余元,对此案评断正确的
甲公司2012年6月6日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当日甲公司收到购货方寄来一张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则甲公司应收票据的入账金额是()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某著名导演欲根据剧作家乙编写的剧本拍摄一部电视剧,而剧本是根据作者丙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Lookatthetenstatementsforthispart.Youwillhearamantalkingabout"TheWrightBrothers".Decidewhethery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