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68题,多选)

admin2018-06-23  31

问题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68题,多选)

选项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组成。A项:《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富圆公司是由两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故A项正确。
    B项:《公司法》第4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据此,只有当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才需要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本题中并未说明因为董事张某辞职产生了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所以张某一定不需要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故B项错误。
    C项:《公司法》第44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自治的原则,富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故C项正确。
    D项:《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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