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admin2013-02-20  22

问题 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选项 A、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B、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C、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D、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答案A

解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题申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正是属于该条例第 19条规定妁:(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申毒事件的”的情形。所以,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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