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事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三第36题)

admin2014-12-04  30

问题 执法为民事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三第36题)

选项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百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 该题综合性考查法官审判行为的正当行使问题。根据关于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法院可以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证据规定》第15条的规定,选项D所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范围,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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