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中方题)与某国乙公司(外方题)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2005年试卷三第28题)
甲公司(中方题)与某国乙公司(外方题)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2005年试卷三第28题)
admin
2015-06-17
33
问题
甲公司(中方题)与某国乙公司(外方题)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2005年试卷三第28题)
选项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答案
B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0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所以A项正确。
该法第12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可知,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能够全部由一方担任。主任与副主任也不能全部由一方担任,故B项错误。
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所以C项正确。
该法第21条第2款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可见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t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某美国企业和某法国企业在北京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二投资者决定将公司解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为黄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自己的股权给自己的妹夫己,有关该股权转让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个自然人想要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五人起草了一份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哪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甲、乙、丙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其中甲认缴20万元,首期缴纳了3万元;乙以自己的一部小说的著作权出资,作价10万元;丙以一辆汽车出资,作价10万元。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商厦为了记录自己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某照相馆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商厦的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商厦决定买下以赔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照相馆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商厦依约定向照相馆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
王某因患病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医院,省会医院确认病情后认为需立即手术治疗,由于王某家在偏远的山区,送往省会医院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某:由于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后有可能
2006年3月,自然人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为120万元的房子为乙银行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2006年5月,甲又向丙银行贷款5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价值50万元)抵押给丙银行,但未办理登记,仅交给丙银行二份抵押担保书。2
裴娜与林无敌的借款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同时经马莎莎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由马莎莎提供担保,保证林无敌履行调解协议。在送达调解书时,裴娜与林无敌签收后,马莎莎拒绝签收调解书。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奥美拉唑有抑制幽门螺杆菌的作用。
A.郁李仁B.京大戟C.芫花D.商陆既可治胸胁停饮,水肿又可治咳嗽痰喘的药物是
通过粪一口途径传播的传染病是
A、白B、黄C、红D、蓝E、绿以下根管锉和根管钻手柄标准型号标记的颜色对应的是25号根管钻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在2009年10月18日取得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预计该用地取得后2年建成商品房,前期勘察设计约需6个月;建成前半年开始销售,销售期为1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5年至2016年与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2015年1月至3月为研究阶段,共发生相关支出300万元,从2015年4月份开始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共发生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
欧洲科学家历时两年,__________230万欧元,开发出了一种“智能安全摄像头”。这种“智能安全摄像头”能够利用电脑,以某种运算法则分析在公共场所拍下的录像画面,查找可疑__________,从中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材料1“九五”期间,我国粮食产量突破5亿吨大关,基本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连续,四年持续下降,去年仅比上年增2%,为4年来增幅最低。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纲要》都把增加农民
如果在一个非零无符号二进制整数之后添加一个0,则此数的值为原数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