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admin2014-03-16  24

问题 在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选项 A、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民法通则》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应当入选;《民法通则》6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应当入选,选项C里的行为人不是代理人,所以不选;《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应当入选。综上,本题的应选项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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