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由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由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由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由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由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由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21-07-05
27
问题
由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由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由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答案
A,B
解析
《海商法》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本题中,船员的赔偿请求权属于优先权,优先于留置权受偿,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所以A、B项正确,D项错误。造船公司已经丧失对船舶的占有,不再享有留置权,造船费用为普通债权,不能优先于抵押权。所以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v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玉与刘军被A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王玉抚养,刘军须每月向王玉支付500元的抚养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2年后,王玉因所在的企业破产而下岗,孩子上学又需要大笔的钱。于是王玉又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
甲、乙俩是夫妻,于2007年在A市结婚,2008年甲去美国留学,一去不返,下落不明。乙因难忍分离之苦,于2012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问: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遂将起诉状副本委托我国驻美使领馆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但由于被告已不在原住址居住,起诉状副
甲、乙二公司均为日本公司,因合同纠纷在中国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马男与杨女经人介绍相识不到1年,便依法登记结婚。1年后女儿杨小女出生。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两人经常吵架。在女儿3周岁时,双方协议离婚。由于当时杨女的收入状况较好,而马男没有固定的工作。因此,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杨女一人抚养,马男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某市法院在开庭审理甲乙夫妻二人的离婚一案时,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后,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乙的律师丁提出申请,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陪审员丙回避,认为丙与被告甲是中学时的同学。此时,合议庭应当()。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通过科学的进食过程,可以培养婴儿充分咀嚼、细嚼慢咽的良好习惯。()
化工生产操作不包括()。
设f(χ)=e2χ,则f(2015)(0)=_________。
根管治疗中,术区隔离的最佳方法是
男,生后5天。哭闹拒食。检查发现腭部可见乳白色丝绒状膜,微突起于黏膜表面,边缘清楚,病变周围有充血,体温37.5℃该病最可能的诊断是
(2007年卷一第57题)赵某和李某是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的共同申请请人,其中赵某是该申请的代表人。2007年7月16日赵某接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其发出的发文日为2007年7月13日1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存4个月内进行答复。关于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请依照《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教学要求为《拟行路难》(其四)这首诗,设计一个完整的教学简案。拟行路难(其四)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酌酒以自宽,举杯断绝歌路难。心
知识获取的主要途径是直观和()。
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的主要含义包括()
Whatisthetalkmainly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