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1995年3月,赵某从包头到北京出差,受同事王某的委托,回家前在北京丰台区“超前”家电商场为王某购买了一台天津欣欣电视机厂生产的“新乐”牌电视机。王某安 装好电视机后,表示很满意。3个月后的一天,王某16岁的儿子王甲在家看动画片,电视机突然爆炸,王甲的左眼
1995年3月,赵某从包头到北京出差,受同事王某的委托,回家前在北京丰台区“超前”家电商场为王某购买了一台天津欣欣电视机厂生产的“新乐”牌电视机。王某安 装好电视机后,表示很满意。3个月后的一天,王某16岁的儿子王甲在家看动画片,电视机突然爆炸,王甲的左眼
admin
2009-04-14
19
问题
1995年3月,赵某从包头到北京出差,受同事王某的委托,回家前在北京丰台区“超前”家电商场为王某购买了一台天津欣欣电视机厂生产的“新乐”牌电视机。王某安 装好电视机后,表示很满意。3个月后的一天,王某16岁的儿子王甲在家看动画片,电视机突然爆炸,王甲的左眼受重伤。王某家的电冰箱也因电视爆炸时产生漏电现象而被烧坏。1995年11月,王某向其住所地法院——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前”家电商场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关于本案的管辖权,正确的说法有( )。
选项
A、“超前”家电商场所在地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天津欣欣电视机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本案中王某必须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1,2,4
解析
本题涉及案件管辖的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的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本题选项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a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Y市东城区人,在Y市南城区开办了一家煤块粉碎厂,并长期在厂内居住。是年,与A县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煤粉协议书。双方约定:A县燃料公司每月向煤块粉碎厂提供500吨原煤,每次到货后半年,向该厂收取货款。煤单价为40元,合同期为一年半。次年,A县燃料公司
王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彩电、电冰箱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刘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刘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提起公诉。县法院审理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责令刘
韩某将6间私房赠与彭某,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彭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且擅自将韩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证明书》中“土地使用者”栏内的“韩某”改成了自己的名字。次年,彭某经批准将此房翻建为二层楼房,并领
韩某将6间私房赠与彭某,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彭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且擅自将韩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证明书》中“土地使用者”栏内的“韩某”改成了自己的名字。次年,彭某经批准将此房翻建为二层楼房,并领
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基本特征和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临时大总统的职权。
试论清末中国法观念的转变。
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
请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当事人陈述的性质与功能谈谈自己的看法。(武汉大学2005年考研真题)
试述主观标准的商事立法体系。(西北政法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随机试题
刑法理论一般将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即【】
甲亢代谢率增高征候群不包括
下列疾病不属于自身免疫病的是
与病理缩复环关系最相关的是
案情:《A市晚报》记者陈某在该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指出该市作家剽窃行为泛滥、文章内容不实,导致作家群的整体素质下降。该报在A市的甲、乙、丙、丁四个区都有发行。A市的作家王某和李某认为该文章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
完成系统的配置和安装属于开发会计信息系统全过程中的()阶段。
使用专家判断法、信用评分法、违约概率模型分析都能够直接估计出客户的违约概率。()
必须承认,布什的欧洲之行基本修复了过去四年风雨飘摇的美欧关系。然而,人们对于目前的美欧关系究竞处于何种状态,依然难以把握。原因在于,美欧对于国际关系的认识基础并没有得到根本修补;欧洲继续强调稳定优先于民主,外交优先于武力威胁,布什赞扬欧洲为伊朗无核化付出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不能认定为交易习惯的是()。
某个窗体已编写以下事件过程。打开窗体运行后,单击窗体,消息框的输出结果为()。PrivateSubForm_Click()a=1i=1DoUntili>10EndSu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