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1题,多选)

admin2020-04-26  30

问题 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1题,多选)

选项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当事人能力,也叫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一定的主体能够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力,即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资格。当事人能力是由法律设定的。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能在具体案件中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格。当事人是否适格,是每一具体个案都要面对的问题,不能由法律进行统一设定。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是错误的。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而适格当事人则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诉讼权利能力与具体的案件无关,而适格当事人则须在具体案件中才能得以判断,也就是说当事人适格与否是针对具体诉讼而言的,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无直接关系。可见,当事人必须首先具备当事人能力进入民事诉讼,才会考虑是否适格的问题。当事人能力是当事人适格的前提,但具备当事人能力的主体在某一个案中却未必适格。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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