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admin
2018-07-03
28
问题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请回答题。(2013年卷三86~91题)
根据材料①、材料②和材料③,如丁公司向甲公司提起3000万元代位权诉讼,甲公司认为丁公司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的下列抗辩理由中不能成立的是:
选项
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是过户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非金钱债务
B、《协议一》有仲裁条款
C、乙公司多次发函给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D、《协议一》的2000万元数额低于乙公司出资不实的3000万元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债权人的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根据第(1)题解析中的分析,因代物清偿是要物合同,甲、乙虽达成代物清偿协议,但并未实际履行,故甲、乙代物清偿协议未生效,不存在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过户的问题,乙公司依然有请求甲公司支付2000万元的权利,甲公司对乙公司仍负有支付2000万元金钱债务的义务。因此,A项主张不能形成对于代位权的有效抗辩,故A项当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性,仅能排除协议当事人甲、乙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排除协议之外的第三人丁公司以起诉的方式行使代位权,故B项当选。《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乙公司只是发函给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而非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故C项理由不能成立,当选。《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为30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为2000万元。所以,如果丁公司对甲公司行使代位权主张3000万元的数额,对于超过的1000万元,甲公司可提出有效的抗辩。对此,可以认为,D项的理由不能完全排除丁公司提起代位权之诉。从题干的表述看,只要不能完全排除代位权之诉的提起,就符合题意,故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v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0题)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83题)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80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50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50题)
随机试题
胸片有空洞的咯血不见于下述何种疾病
患者恶寒蜷卧,四肢厥冷,吐泻腹痛,口不渴,神衰欲寐,脉沉微。治疗应首选()
颅内压增高的病人呼吸为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称犯罪嫌疑人吴某腰上有一刀疤。为了查明这一事实,公安机关决定对吴某进行人身检查,但吴某拒绝。对此。正确的做法是: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2008年购入),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原值为4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2014.山东济宁】布鲁纳认为,教育儿童的主要手段是()。
常常抱怨旁人不理解自己的人糊涂了。人人都渴望理解,这正说明理解并不容易,被理解就更难,用无止无休的抱怨、解释、辩论、大喊大叫去求得理解,更是只会把人吓跑的了。不理解本身应该是可以理解的。理解“不理解”。这是理解的初步,也是寻求理解的前提。你连别人为什么不理
1998年3月,梁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当月中旬,梁某认识了周某,梁某自称是供销贸易公司的业务经理,提出聘周某为公司业务员,周某允诺。3月下旬的一天,梁某用伪造的公章以供销贸易公司的名义与一乡办衬衫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衬衫
Sustainabledevelopmentisappliedtojustabouteverythingfromenergytocleanwaterandeconomicgrowth,andasaresultith
IhavebeenteachingforlongerthanIcaretosay,andalwaysofferacourseforenteringfreshmen.AndI’vediscoveredsom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