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二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0-11-05  18

问题 (2012年)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二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解析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对于实质要件,要依次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和婚姻缔结地法。题干表明中国为结婚时当事双方共同经常居所地,因此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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