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
admin
2022-09-19
32
问题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答案
A,C,D
解析
A项,本题中,周某与吴某约定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因此周某仍然是电脑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电脑,善意的王某可以取得电脑的所有权。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买受人吴某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周某不能主张取回标的物。CD两项,《民法典》第634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若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则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超过全部价款的1/5,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电脑使用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许某的
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中,李某得知陪审员唐某私下会见王某代理律师张某,故申请唐某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7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9题)
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84题)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3题)
宋某为其智能电视机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与保险公司约定电视机的价值为3万元,保险金额为5万元。某日,保姆杜某打扫房间时不慎将电视机弄坏,花去修理费2000元。对此,保险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4年12月1日,袁某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2年。2015年3月6日,因房屋价格上涨,袁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其外甥吴某(已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5月1日,吴某来收房时刘某才知该房已被出卖。对此,下列哪些说法
2016年1月1日,乙拾得甲的一个名牌手包,一时找不到失主,便拿回家准备第二天发朋友圈继续寻找。不料三日后,手包被丙从乙家中盗走,乙当日报警。2017年1月5日,乙从某公安局获悉该案已破获。2018年2月1日,丁通过拍卖从某公安局买得该手包。据此,下列哪一
随机试题
主谓词组是后边的词()前边的词。
O157:H7暴发后与其应急措施无关的是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根据造影剂注入动脉或静脉的途径不同,可分为_______和_______两种方式。
天麻钩藤饮的功用是羚角钩藤汤的功用是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守法的具体要求?()
关于公募基金半年度报告,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犯罪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10年8月,被告人李某为非法获利在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申请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李某经王某介绍,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按发票面额收
某商业银行的副行长要求营业部主任将最近一周新开户客户的手机信息整理成一个电子文件,发给他的一个大学同学,该同学在证券公司上班,想开拓一下客户市场,副行长的做法属于()。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2008年)
VintonCerf,knownasthefatheroftheInternet,saidonWednesdaythattheWebwasoutgrowingtheplanetEarthandthetime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