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admin2021-05-31  29

问题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选项 A、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
B、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
D、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小桐作为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其造成周某的损害,周某起诉苏拉公司时,以接受派遣的苏拉公司为被告,菲特公司既不是被告。也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A、B项错误。    周某主张劳务派遣公司菲特公司承担责任的,其应和接受派遣的单位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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