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计划开发一个新项目,筹集资金后尚缺300万元。1998年5月,A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合同;并由B公司提供了担保;但B公司感到300万元的担保不是一个小数字,要求A公司再找一方提供反担保。于是A公司找到C公司向B公司作了反担保,并签订了合

admin2016-06-13  35

问题 A公司计划开发一个新项目,筹集资金后尚缺300万元。1998年5月,A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合同;并由B公司提供了担保;但B公司感到300万元的担保不是一个小数字,要求A公司再找一方提供反担保。于是A公司找到C公司向B公司作了反担保,并签订了合同。A公司计划投产后,效益不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1999年8月,银行在催债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从B公司账户划走资金170万元;B公司就此向法院起诉了A公司与C公司。
问:法院应该如何审理此案?试用有关担保法原理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法院应判决C公司偿付B公司170万元;A公司尚未偿还银行的130万元的本息,应由法院强制B公司履行;B公司履行后,再要求C公司偿付。 本案涉及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反担保人向主合同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也就是担保的担保。在存在反担保关系的场合,共包括一个主合同和两个担保合同,这三个合同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 (1)主合同,就是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2)担保合同,这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担保合同中,分别有债权人、担保人、债务人三方当事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偿还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 (3)反担保合同,这可以说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在反担保合同中,分别有担保人、债务人、反担保人三方当事人。在这里,担保人成为债权人,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后,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向担保人偿还其代为履行的债务,若债务人未按时履行此债务,则由反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合同实际上就是担保合同,只不过合同中的债权人是主合同下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人而已。因此,反担保合同的反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履行应以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已履行为前提。 本案中,B公司是主合同的担保人,故应对A公司所欠银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同时C公司作为反担保人,有义务保证债务人A公司及时向担保人B公司偿还其代为履行的债务,若A公司未按时履行此债务.则C公司应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A公司已处于亏损状态,不可能按时偿还B公司代其履行的债务,故C公司应代其偿还。对于A公司尚未偿还银行的130万元的本息,因B公司是担保人,应由其清偿;同样,基于反担保原理,B公司在清偿了这部分债务后,有权要求反担保人C公司偿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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