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夫妻。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对此,若丙主张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

admin2020-12-30  26

问题 甲、乙系夫妻。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对此,若丙主张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

选项 A、乙事后对该笔债务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B、丙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
C、甲借款10万元发生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D、丙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答案C

解析 根据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只有C项表述的情形不能成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理由,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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