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3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dmin2016-01-15  22

问题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3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选项 A、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答案C

解析 D项的表述其关键在“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故D项是基于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要求法院做出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特定判决,即原告张芳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因此,D项不符合题意。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也不同,诉讼标的物是这一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金钱与财物或行为。A项为财物,B项为金钱,都是诉讼标的物,不符合题意。只有C项原告张芳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实体上的法律关系,为本案的诉讼标的,故正确答案是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H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