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陈某和赵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陈某要求赵某偿还5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送达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报送案件前,赵某即开始把自己的房产、存款等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陈某和赵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陈某要求赵某偿还5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送达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报送案件前,赵某即开始把自己的房产、存款等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6-01-15
24
问题
陈某和赵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陈某要求赵某偿还5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送达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报送案件前,赵某即开始把自己的房产、存款等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必须等二审开庭后由二审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B、应当由一审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但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
C、应当由一审法院及时通知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D、应当由一审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且可以依职权作出
答案
A,B,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以D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X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下列事项中哪些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下列情形中,法院处理正确的为哪项?()
某甲购买春天牌热水器一台,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致某甲重伤瘫痪。经查发现该热水器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在电压不稳时会导致爆炸的后果,当天由于夏季供电紧张,电压不稳超出国家标准。生产厂家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经投诉检查,已发现该缺陷,但考虑到更换设计成本高涨,且发生电
公民甲与公民乙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合伙人决定贷款,于2002年3月10日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公民丙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
甲乙双方拟组成一个联营企业,甲方未能按联营合同缴足出资,乙方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方同意补缴出资,乙方放弃赔偿请求。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金鑫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得当,连年盈利,99年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依照公司法规定,哪项不是金鑫公司必须符合才能派行新股的?()
随机试题
不能显示先天性耳道畸形的摄影位置为
广告词:“一个苹果让牛顿吸引了世界,一壶沸水让瓦特转动了世界,一个元素让爱迪生点燃了世界……”,其中“一个苹果让牛顿吸引了世界”是指()。
环境噪声现状测点布置一般要覆盖整个评价范围,但重点要布置在()。
中标人经()同意,可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通常只进行当日的买卖,一般不会持仓过夜。
我国场外认购LOF份额,应使用()账户进行认购。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金客户个性化服务?()
思想体系
RisingInequalityIsHoldingBacktheUSEconomyA)Inannouncinghisrunforthepresidencylastmonth,JebBushhassetanamb
Researchershaveidentified1.4millionanimalspeciessofar—andmillionsremaintobediscovered,named,andscientifically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