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夫妻,居住在A市。1999年3月甲辞职并在B市找到新工作,但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乙也随甲来到B市,但一直未找到工作。1999年5月乙被某企业聘用,常驻C市做产品推销。1999年11月,乙在D市出差时因交通事故而住进D市人民医院治疗,2000年5月甲怀

admin2013-06-09  32

问题 甲与乙系夫妻,居住在A市。1999年3月甲辞职并在B市找到新工作,但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乙也随甲来到B市,但一直未找到工作。1999年5月乙被某企业聘用,常驻C市做产品推销。1999年11月,乙在D市出差时因交通事故而住进D市人民医院治疗,2000年5月甲怀疑乙同他人有染而起诉离婚,此时乙尚未出院。请问甲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

选项 A、A市基层法院
B、B市基层法院
C、C市基层法院
D、D市基层法院

答案B

解析 民诉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被告双方自1999年3月离家,到起诉时离家已一年有余,而被告乙在B、C、D三市居住的时间均未满一年,且在D市为住院,因此此案应当由原告甲现在的居住地法院,即B市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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