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局处以罚款10万元,某甲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某甲死亡,下列哪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进行行政复议?( )

admin2010-06-25  30

问题 某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局处以罚款10万元,某甲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某甲死亡,下列哪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进行行政复议?(    )

选项 A、一直由某甲抚养的继子
B、某甲的外甥女
C、某甲的舅舅
D、某甲自幼被他人收养的女儿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若干解释》)的规定,近亲属应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A项是符合要求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P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