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admin
2008-06-12
18
问题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选项
A、由复议机关管辖
B、由法院管辖
C、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D、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答案
D
解析
《行诉解释》第34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o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证人?()
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意味着()。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张甲和张乙是双胞胎兄弟,二人的长相十分相似。张甲出国之前将其位于帝都二环的四合院交与张乙看管。后张乙手持张甲以前淘汰的身份证以张甲名义将该四合院出售给不知情的李某,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张乙和李某的买卖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二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43题)
随机试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
Theaimofaletterofapplication(求职信)istohelpyouto"sell"yourself.Itshouldstate【21】thejobyouwant,andshouldtell
人类的行为因遗传、环境以及学习经历的不同而千差万别,丰富多彩,表现出较大的
腭裂膺复治疗不包括
土地是不可毁灭的,投资者在其上所拥有的权益通常在40年以上,而且拥有该权益的期限还可以依法延长。()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可变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船使用税和()。
一位门徒对他的师傅说:“大师你潜心修炼多年,能移动前面那座山吗?”师傅满怀信心地点了点头,对着山大喊一声:“山,你过来!”山纹丝不动,师傅说:“山不过来,我们过去吧!”于是,便带着门徒开始爬山,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爬到了山顶。到了山顶之后,师傅对门徒说:“这
Migrant(移民的)WorkersInthepasttwentyyears,therehasbeenanincreasingtendencyforworkerstomovefromonecountrytoa
A.AtmosphericScientistsB.TheCalculationsMadeattheBerlinWorkshopC.ThePreviousCalculationsoftheEffectofAerosols
BelowisagraphshowingthedistributionofcaraccidentsinWaltoncityduring1998.Studycarefullythegraphandwritean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