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与公民乙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合伙人决定贷款,于2002年3月10日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公民丙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

admin2013-12-28  24

问题 公民甲与公民乙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合伙人决定贷款,于2002年3月10日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公民丙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公民丙进行了抵押。2003年3月10日,公民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但甲无能力还款,因此:______。

选项 A、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B、公民丙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C、公民丙的抵押权无效
D、公民丙的抵押权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公民丙应先于银行受偿

答案1,4

解析 参见《担保法》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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