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8-04-02  23

问题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答案D

解析 A项正确。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是总公司的一种代表行为。其负责人在经营范围内,可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B、C两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总、分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对外以其总、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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