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8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8题)
admin
2014-12-09
34
问题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8题)
选项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答案
C
解析
①《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据此,设立动产质权的,质权自质物交付时设立。没有交付的,质权不能设立,但不因此影响质押合同的生效(区分原则)。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设立质权的交付方式,只能采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质权的,不发生质权设立的效果。③本题考查的是采用指示交付的方式设立质权。指示交付规定在《物权法》第26条。《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④《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当时的答题依据如下:《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8条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须注意:由于《担保法解释》第88条没有体现区分原则,已不符合当今规定,需要修改成“质权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设立”。⑤《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惟一正确答案为修正后的C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J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1995年3月底,乙方已缴清全部出资,甲方未缴付,虽经乙方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而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其风险责任由()。
关于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企业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召开了债权人会议,经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乙企业在重整计划中作出了免除债务人乙企业30%的债务的承诺。重整期间,甲企业重新掌握了企业的运营,但是并没有明显起色,重整计划眼看得不到执行,乙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人
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40题)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乙应当于2004年8月1日在丙地向甲交付甲所有的一幅字画。但期间届至后,乙并没有履行。经查明,乙将该字画赠给了丙。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在该诉讼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随机试题
男性,40岁,农民。不规则发热3天,伴头痛、腰痛、视力模糊去乡卫生院就诊。体检:面部及上胸部充血,球结膜水肿,有出血点,腋下及背部有散在针尖大小出血点,血压12/8kPa(90/60mmHg),因同村有类似病人送往城市医院,拟诊为流行性出血热发热期。
患者,女,45岁。无痛性进行性双侧颈部淋巴结肿大2个月,查体发现双侧颈部各3个1.5cm×2cm大小淋巴结,活动、无压痛,余浅表淋巴结未触及,心肺未见异常,腹平软,肝脾肋下未触及,临床疑诊淋巴瘤。诊断霍奇金病最有意义的细胞是
A.上市后药品的再审查B.上市后药品的再评价C.非预期药物作用D.药物警戒E.药品临床评价新药获得审批后,在上市的头4~6年内进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调查是
某公路项目设计合同的价格为400万元,设计单位已接受委托方支付的定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则委托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返还()万元。
在进行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时,关于疏散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
下列关于投资分散化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请据此分析说明“春秋决狱”这一汉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A、 B、 C、 D、 B
软件测试是保证软件质量的重要手段,而软件测试的主要和重要的测试方法是通过测试数据和【】的设计来实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