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王某与李某设立了乙合伙企业,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王某与李某设立了乙合伙企业,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8-06-12
32
问题
张某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王某与李某设立了乙合伙企业,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企业、乙企业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张某、王某、李某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丙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张某对甲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对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张某、王某和李某不是丙公司的股东,不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o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与B签订了3年期的借贷合同,C是债务人A的保证人。3年期满,由于A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B意欲将此事诉诸法院解决。那么,关于B想要起诉的对象和此案的被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三想成为某家公司的股东,但因不想其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便与其亲戚陈六商量,约定实际出资人为张三,但由陈六作为名义股东,投资权益由张三享有,双方签订了持股协议。后公司分红时,陈六认为其是登记在股东名册、法律上承认的股东,要求将投资收益归为。自己,张三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
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最多()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诉讼时效一般只对()产生法律效力。
甲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将其商标权普通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公司发现丙公司销售假冒该商标的商品,但丙公司对假冒并不知情,且有证据证明该商品为合法取得并说明了提供者,甲、乙公司均欲起诉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40题)
随机试题
HernameAsoundsfamiliarBwithmebutICcan’ttellDwhosheisatthemoment.
三羧酸循环每循环1次
地龙含有的有效成分有
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性主要表现在()方面。
为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加快从外部人向内部人的转换,应采取的培训方法是()。
助理人员对采购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了了解和测试,下列内部控制中构成重大缺陷的是( )。下列各项中,能够证明XYZ股份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入账应付账款的是( )。
Venturecapitalistshavefounditdifficulttomakeinvestmentsinwindpowerforthefactthatmostwindpowerdemandsquitela
Ciseo路由器上使用团体字pub向管理站pub.abc.edu.cn发送自陷消息,正确的snmp配置语句是()。
WhatisthefoodhallofHarold’snotedfor?
A、Difficult.B、Easy.C、Sad.D、Worrying.A女士问男士关于美国输给卡塔尔、卡塔尔赢得世界杯主办权的看法时,男士回答说赢得世界杯主办权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