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食品安全法》调整对象和监管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食品安全法》调整对象和监管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9-02
27
问题
下列有关《食品安全法》调整对象和监管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管理都属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对象
B、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仍然适用《食品安全法》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D、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也属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答案
A,B,D
解析
A选项是《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1款第2项、第4项、第6项的反映,故正确。B选项属于《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的情形,故正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C选项错误,不当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4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D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
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2013/3/43)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为保证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41)
高甲患有精神病,其父高乙为监护人。2009年高甲与陈小美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陈小美以其双胞胎妹妹陈小丽的名义与高甲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高小甲。2012年高乙得知儿媳的真实姓名为陈小美,遂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陈小美将一直由其抚养的高小甲户口迁往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三·35题)
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1题)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7题)
随机试题
研究消费者态度、意见和偏好、最常采用的就是()
胃泡鼓音区明显缩小或消失除见于急性胃扩张、溺水外,还可见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简述法的生成的概念和特征。
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二年,建设期内第一年贷款400万元,第二年贷款500万元,贷款在年内均衡发放,年利率为10%。建设期内只计息不支付,则该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为()万元。【2015年真题】
土石坝的护坡形式有:草皮、抛石、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水泥土等。其作用是()。
渗沟均应设置()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内容有()
Fewthingssay"forgetI’mhere"quitesoeloquentlyastheposeoftheshy—theavertedgaze,thehunchedshoulders,thebodypi
学生的记录由学号和成绩组成,N名学生的数据已在主函数中放入结构体数组s中,请编写函数fun,它的功能是:把高于等于平均分的学生数据放在b所指的数组中,高r等于平均分的学生人数通过形参n传回,平均分通过函数值返回。注意:部分源程序在文件PROG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