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公司孕期女工江某在商店行窃时被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关于解除江某劳动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1-06-28  48

问题 朝阳公司孕期女工江某在商店行窃时被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关于解除江某劳动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为江某仅被判处缓刑,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因为江某正处于孕期,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若依法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D、若公司建立了工会,公司应将解除决定通知工会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缓刑也属于刑事责任之一,所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A选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于公司有权解除的依据是第39条,故不受第42条的限制。B选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同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_卜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C选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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