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7题)

admin2018-05-10  23

问题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7题)

选项 A、10万元
B、9万元
C、8万元
D、7万元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理论,债权质权适用债权让与规则,根据《合同法》第83条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可推知,债权质权设立之后,债务人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乙可主张抵消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的10万元债权中的2万元,剩余8万元债权,这8万元就是丙银行行使债权质权的最大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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