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诉的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诉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4-12-18
23
问题
下列关于诉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诉具有启动诉讼程序,引起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功能
B、诉是当事人就特定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私法权益的请求,因此诉是一个私法概念
C、诉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提起的解决纠纷的请求不能称之为诉
D、诉的主要内容是原告的实体主张
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请求,它具有启动诉讼程序,引起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功能,因此A项正确;诉是当事人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院提起的寻求司法救济的方式,因此诉为公法概念,而非私法概念,B项的说法错误;除了诉讼以外,还有调解、仲裁等解决纠纷的机制,当事人对解纷机制有程序上的选择权,但是只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请求才能称之为诉,C项的说法正确;原告的实体主张是诉成立后所必然包含的内容,诉作为一种请求,必然要反映当事人的诉的目的,否则诉将空洞无物,D项的说法正确。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m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崔某购买了一辆新车,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其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一天,崔某在驾车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而不小心撞倒了过路行人甲某,导致其受伤,经住院治疗甲某基本康复。对这一事例,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以下是关于法院调查证据情形之描述,哪种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某男甲与某女乙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的感情非常冷淡,无法一起共同生活。2004年1月,乙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支持其主张的理由可以包括: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
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某甲交6000元给某乙,委托其购买计算机,乙又把钱交丙请丙代购,丙拿了钱之后不知下落。甲向乙索赔,乙拒绝,甲遂起诉,法院应当:
A公司因长期经营不善,已经严重资不抵债。B公司对A公司享有到期债权500万元,虽经多次催要,但A公司均称无能力偿还。在该种情形下,下列说法于法无据的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一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与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有某些差异,下列有关这些差异的表述正确的有: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的违章驾驶造成王某与李某的两车相撞,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有()。
买卖合同当事人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甲搜集的证据表明:有两名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曾收受乙的贿赂。那么,甲可以向下列哪一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随机试题
A、vehicleB、exhibitionC、exhaustD、prohibitionD选项D画线字母读[h],其他选项画线字母不发音。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之处理,下述何项是错误的
A.杞菊地黄丸B.黄连温胆汤C.归脾汤D.甘麦大枣汤E.六味地黄丸儿童多动综合征肾虚肝亢证的首选方剂是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下面是某求助者的WAIS—BC测验结果:施测WAIS—RC时,正确的做法包括()。
根据下表回答以下问题,字符区间核对。F0IT
下列四项去掉哪一项后,剩下的图形可以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Pupil:Iapologizeforbeinglatethismorning.Myalarmclockdidn’tring.Teacher:______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6题)
Inthesentence"Thebasketfullofsomefruitsbelongstotheoldwoman",theitalicizedpart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