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
admin
2019-10-31
45
问题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选定达成协议的:( )
选项
A、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B、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
C、仲裁协议无效
D、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选定。依据《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选定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故选项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x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些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资10万元组建一普通合伙企业,并推举甲为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乙、丙、丁发现甲将合伙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遂一致同意做出决议将甲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两人是普通合伙人,丙、丁两人是有限合伙人,他们所订立的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赵东于2012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中投保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4年6月10日赵东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某日22时30分,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为当日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下列有关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以下关于汇票说法正确的是:()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先提出申请,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以下不是接受评判上市交易申请的机构的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因个人所欠债务被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王某所持甲公司的20万股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某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但甲公司其他四位股东孙某、李某、张某、刘某均不同意丁受让该项股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符合食品强化范畴的是
甲市人民法院受理罗某盗窃案后,因罗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李某作为罗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罗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李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李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甲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
基金管理费率的大小通常()。
王某是某集团公司的老总,举办了一家民办幼儿园。下列关于王某举办幼儿园行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017年上半年真题)
欣赏分析民族器乐合奏《春江花月夜》。
【2012年烟台市市直真题】学习动机有高尚和低级之分,其划分标准是学习动机的()。
一、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9月份全国电话用户净增1185.6万户,总数达到124073.8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减少36.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222万户,创造单月净增用户新纪录。据统计
《尚书》
Thereisnodoubtthattheenvironmentisintrouble.Factoriesburn【C1】fos______fuelswhichproduceacidrain,andthiskillst
Themainpurposeofthepassageistoshow______.Howhasthejobofthestoremanagerchang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