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
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
admin
2020-04-26
29
问题
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85题,多选)
选项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B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可见,法院必须依申请作出除权判决,C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45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选项是正确的。因此,A、D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W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适用决定方式解决的问题有:
下列有关涉外案件的说法,你认为正确的是: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2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300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0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2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
果农赵某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9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赵某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上销售量又很小,遂委托市里的远房亲戚李某在市里代为销售,及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最低每斤0.8元,李某按销售总额的15%提成,每次李某交还货款时结算;
甲电子科技公司委托乙与丙两自然人一起为公司购买一批工作人员制服,乙未与丙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10年3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3月7日付款。2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公司于3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蓝天公司与圣美公司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合同,位于A市的蓝天公司从圣美公司购买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蓝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蓝天公司收到
邹某和白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以下哪些诉讼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
随机试题
联系实际,试论述非正式教育群体的心理功能。
重症肌无力最常合并
龚某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食品加工行业。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是()。
同业借款业务的最长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得超过()。
课程文件是根据课程设计的原理与方法而制定出的指导教学的各种规定.它的三个层次中不包括()。
任何国家,只有稳定,才能发展。以下各项都符合题干的条件,除了:
已知函数f(x)满足方程f"(x)+f’(x)-2f(x)=0及f"(x)+f(x)=2ex.(1)求f(x)的表达式;(2)求曲线y=f(x2)∫0xf(-t2)dt的拐点.
Thecompetitionforspotsinmedicalschoolsmaygetalittlelessfierceoverthenextfewyears,butthecompetitionforpostg
EversincethemodemOlympicGamesbeganin1896,they’vehadtheircritics.Everyformof【B1】______activityinvitestrouble.B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