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06-09  35

问题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1/2以上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D、在债权人会议中,只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答案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60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故A项错误。依该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可知B项错误。依该法第64条第3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可知C项正确。依该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和解协议草案)、第十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所以D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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