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
admin
2017-11-01
33
问题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
选项
A、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B、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
C、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D、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D项中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无效,符合题意,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t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法院审理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先行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位于A市甲区的机械公司与位于B市乙区的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向华夏公司提供2台由其制造的设备,在A市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实际在B市丁区交付设备。华夏公司将设备投人使用后,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生产的产品的残次品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乙公司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交付500吨钢材,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涉未果决定起诉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搬家并随时可能转移存放在C区仓库中的库存钢材。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种人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仅办理了:预告登记。几天后,甲遭车祸死亡,甲惟一的继承人丁随即将该房屋出卖给了戊,并托关系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公司擅自使用甲公司的注册商标,被甲公司提起侵权之诉。开庭时,被告发现书记员是甲公司的股东,故申请其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被告的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以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明该书记员的确是甲公司股东,则法院的下列做法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案件被告所在地没有管辖权?
随机试题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很多,通常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两大类。
垄断价格()
Thefitnessmovementthatbeganinthelate1960sandearly1970scenteredaroundaerobicexercise(有氧操).Millionsofindividual
Canyouimaginehowyouwouldfeelifyoufelldangerouslyillandcouldnotreachorcalladoctor?Millionsofpeople【C1】__
下列关于改良Bass刷牙法(水平颤动拂刷法),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齐某,女,65岁,因腹部胀痛,伴阵发性绞痛1天入院。自述疼痛发作时,自觉腹内有“气块”窜动,并受阻于左下腹,无呕吐,3天未排便,体格检查:T37.1℃,P86次/分,R18次/分,BP140/80mmHg,神志清楚,烦躁,营养状况差,腹部检查左下腹见肠型和
该银行上述第(1)笔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元。该银行上述第(2)笔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元。
(2015年)某公司生产和销售单一产品,该产品单位边际贡献为2元,2014年销售量为40万件,利润为50万元。假设成本性态保持不变,则销售量的利润敏感系数是()。
猪笼草靠()生存。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的作用不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