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admin2014-10-16  20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选项 A、某村村民于某想承包由田某承包多年的林地,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田某与本村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
B、市晚报对某一社会民众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发表了纪实报道,章某认为晚报的报道存在失实报道,以市晚报侵犯其知情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报社承担侵权责任,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C、2010年2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养子蔡强支付赡养费,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5月判决蔡强每月向蔡某支付1000元赡养费,双方均未上诉。2012年2月,蔡强以自己下岗无法找到工作难以支付该赡养费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将每月赡养费减少至700元
D、秦某与李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12年3月5日,秦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1万元。3月20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秦某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因李某未支付赔偿款,3月28日,秦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的起诉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而选项B的起诉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的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因此,选项C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5项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因此,选项D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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