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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
admin
2021-05-28
24
问题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3/89)
选项
A、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C、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
D、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是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确定的物权与债权区分原则,无权处分(物权)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债权),因此即使张某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其与甲乙丙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只要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当认定为有效。
C项正确:《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规定,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了电脑所有权。
D项正确: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张某不能履行对甲和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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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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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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