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
admin
2019-10-31
40
问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
问题:
若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甲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根据《民诉解释》第423条的规定,案外人甲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5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余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同年4月11日,在该县雁门口镇吕,中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余杀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该女尸就是张在玉。同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该公司设立的过程遗漏了哪一项法定程序?兰某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若答案是否定的,可直接回答第5题)
被告人黄某,原系某市友谊公司经理(属国,有企业)。黄某无视友谊公司其他领导的意见,在明知某市某酒类公司的秦某在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茅台酒的合同中曾严重违约,履行合同能力值得怀疑的情况下,仍于2003年4月与秦某签订了3份购销茅台酒600箱、五粮液酒1500
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请求行政赔偿?
林大伟获得的1万元奖金属于谁所有?为什么?林大伟的行为应该处什么刑罚?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某市光明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新余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该市林祥区的市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新余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明化肥厂做出
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史密斯有哪些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2004年1月5日,甲与乙之间发生争吵,后来甲将乙打伤,乙时年15周岁,乙的寡母要求甲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乙的身体损害和医药费。根据上述案情,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能否以购销合同纠纷为由对丁、戊提起诉讼?
随机试题
Franklinhada(n)【C1】______mind.Whenhesawaproblem,hetriedtodosomethingaboutit.ThehousesofPhiladelphiawerebuil
WhatdoShoesCanDo?Researcherssaypeoplecan【C1】______(accurate)judge90percentofastranger’spersonalitybylookin
男性,35岁,一周前鼻部出现一疖,3日前不慎受挤压而加重。查体:体温38℃;脉率90次/分;两眼周围均红肿,鼻部疖附近更甚。局部不压时不痛。病人神智清楚,配合治疗。血白细胞计数12×109/L。应考虑已并发
护理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不包括
血胸的治疗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需要在国际招标网上完成的相关程序有()。
目前使用的大多数打印机是通过()接口与计算机连接的。
将金融产品以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和利率标准进行一般的排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又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是()。
构成公文标题的三部分有时可省去一至两项,唯独不能省去的部分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