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4人,合伙协议中规定合伙人甲为合伙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乙某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某不知情的公司订立合同,对此合同的效力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dmin2022-03-15  25

问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4人,合伙协议中规定合伙人甲为合伙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乙某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某不知情的公司订立合同,对此合同的效力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后生效
D、经合伙执行人追认后生效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以企业名义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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