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
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
admin
2018-05-10
68
问题
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44题)
选项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6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漏判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本题中,住房分割请求,属于一审法院漏判,程序上有错误,如果二审中当事人愿意调解则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重审。因此,选项A正确。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中,增加的遗产分割请求属于原审原告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愿意调解则可以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而不是发回重审。因此,选项B错误。
如前所述,住房分割请求是在一审提出而遗漏裁判的,要么调解,要么发回重审。遗产分割的请求是二审中新增的诉讼请求,要么调解,要么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不能发回重审,这两个诉讼请求不能一并发回重审。因此,选项C错误。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第2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遗产分割请求经当事人同意可由法院一并裁判,但漏判的住房分割请求由于一审法院的过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合意,由二审裁判。因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j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我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
吴某借刘某5万元钱一直不还,刘某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公司将某项专利成果的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专利部门申请时被驳回,于是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甲公司不同意,为此引起纠纷。经查,双方就合同解除条件未有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在仲裁中,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为自己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李某与张某交恶,在深夜将张某的房屋烧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国有企业拟与外国投资者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问,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前女友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
日出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2010年8月召开股东会议,以经公司67%表决权多数作出以下决议:(一)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股东甲代替股东乙,二是由职工丙代替职工丁;(二)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将公司公积金1400万元中500万元转为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20题)
随机试题
文件的基本运算分为检索和修改两类,前者有3种方式,分别是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下列急性中毒中,可采用腹膜透析的是
毛细血管搏动征常见于下列哪一项( )。
新技术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是通过对其技术特性和条件指标进行对比与分析完成的,下列指标中,属于反映方案技术特性的指标是()。
某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m,耐火等级二级,地下二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地下每层建筑面积15200m2,地下二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建筑面积5820m2的建材商场(经营五金,洁具,瓷砖,桶装油漆
研究人员指出,术语“生物降解”这个词的使用是不规范的。包括塑料垃圾、饮料瓶等在内的多数“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并不是真正降解的。研究人员认为,真正的生物降解物质在需氧条件下可以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在厌氧条件下它们则可以分解成甲烷和二氧化碳。然而,经他们试验的每
涅伽达文化Ⅱ
设随机变量X与Y相互独立,且X服从参数为p的几何分布,即P{X=m}=pgm一1,m=1,2,…,0<p<1,q=1一p,Y服从标准正态分布N(0,1).求:(Ⅰ)U=X+Y的分布函数;(Ⅱ)V=XY的分布函数.
Theworldisonthetopofastaggeringriseinthenumberofoldpeople,andtheywilllivelongerthaneverbefore.【C1】______t
Theengineersinthislabspentseveralweeks______theirplansforthenewbicyc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