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以下哪些处理方式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admin2009-05-14  51

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以下哪些处理方式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选项 A、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
B、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可以直接执行,而不按破产程序处理
C、尚未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答案1,4,8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上述规定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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