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 Constitutional 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 Constitutional 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admin
2017-05-25
44
问题
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 Constitutional 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选项
答案
外国有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是“宪法适用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非常密切,主要表现为: (1)从宪法的最高法地位来看,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是源与流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关于制约国家权力和保障基本人权的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事项,都需要获得宪法层面的支持。因此,刑事诉讼法是宪法有关规定及宪法基本精神的具体化。 (2)从基本人权的高位阶属性来看,宪法一方面肯定并保障基本权利,另一方面认为这个利益可能被滥用。对他人及公共利益产生威胁,所以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潜在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在刑事诉讼中由潜在变为现实。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及其他诉讼行为,就是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其他个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立法的形式允许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对公民权利进行干预或限制。 (3)从法的适用上看,我国宪法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法院不能引用宪法来处理具体案件,因此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部门法仅存在形式上的联系。刑事诉讼法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法律,其公法性质一方面表现为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与审判的职权活动,另一方面表现为公民权利对追诉权力的防御及对审判权力的监督。这种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协调与冲突同宪法规范具有相同的特质。因此,宪法制约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目的,在刑事诉讼中表现的最为彻底。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刑事诉讼法是人权宪法、应用宪法,其与宪法的联结优于一般部门法律。 (4)从完善的角度看,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由于欠缺具体规定而无法体现宪法中的某些原则,或者其制定与实际运作同宪法规定相违背,从而对宪法基本权利进行不当干预。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侵犯宪法基本权利的情形,很难得到有效的救济。当事人不仅对管辖、回避、申请证据保全等一般性程序事项无权申请法院重新审查,而且对强制措施、搜查、扣押等严重限制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行为也无权向法院表示异议;另一方面,近代各国宪法为抑制国家权力,保护被追诉人的利益,除在宪法上列举各种基本权利,并赋予基本权利直接效力外,还不断完善刑事程序基本权利体系并在条件成熟时将其上升到宪法高度。将刑事程序基本权利以宪法规范加以体现,其目的在于:①以基本权利的优位对抗刑事权力的非法侵犯,从而加大对人权的保护力度;②可以防止立法机关随意制定法律,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③可以预防国家权力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滥用诉讼权力,侵犯基本人权;④透过人权保障,实现刑事诉讼与宪法的良性互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w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本案一审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按照法律规定是多长时间?如果本案二审法院不能按法定期限结案,其应如何处理?
大河食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大河食品有限公司的吸收新股东并增加资本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大河食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若乙以丁的担保行为侵犯公司权益为由提起股东侵权之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
一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作为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在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侵权赔偿的数额?
刘某认为市政府的命令不合法,能否对之提起审查?如果可以,应如何提起?对市城建局的决定不服,刘某可向何机关申请复议?
请综合我国宪法修正案的最新修订,简要分析我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
外国留学生史密斯是北京某高校的学生。一次,史密斯因为酒后驾车,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位中国老人撞成重伤。撞人之后,史密斯驾车逃逸,致使老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史密斯提起公诉,并对其判处了刑罚。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
简述资本主义各国宪法中法治原则的表现形式。
随机试题
足太阳经的根结关系是足少阴经的根结关系是
照片锐利度与其临床意义,错误的是
RR值为PAR%为
下列关于限额设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为了加强对住房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存款人应依法申请在银行开立 ( )。
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工作观。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包括()。
依法独立审判原则是我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具体是指()。
检查软件产品是否符合需求定义的过程称为
ThechangesingloballyaveragedtemperaturethathaveoccurredattheEarth’ssurfaceoverthepastcenturyaresimilarinsiz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