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15-09-11  32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
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

答案B

解析 《票据法》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但是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乙除了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选择外,还有权依据甲乙之间的合同,即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从题目给定的条件来看,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表明乙公司的汇票已经得到了丙银行的承兑,此时丙银行有付款的义务,丙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违背了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故B正确,当选。相应的,《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结合上述《票据法》第50条的规定,在票据保证关系中,保证人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其他选择,即使保证人与持票人约定了先诉抗辩权,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中应当包括票据的保证人,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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