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强与张达两兄弟因分割父母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张强与张达两兄弟因分割父母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12-08
35
问题
张强与张达两兄弟因分割父母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开庭审理时先进行了调解
B、经调解,张强与张达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制作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部分进行了简化
C、调解书送达后,张强以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根据调解协议作出决定,补正了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D、补正后的调解书送达以后,张达一方拒不履行,张强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审查后对调解书进行了强制执行
答案
A,B,D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第32条、第17条和第15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y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此种情况下,谁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法院如果执行商场对服装公司的到期债务,应当通知商场向谁履行?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某歌厅购买丁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根据《保脸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本身的声、光、显示、打印等功能和检查配接部件的工作状态,确认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以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制动时汽车方向稳定性是指汽车制动过程中按_______方向行驶的能力。
某进口设备,到岸价格(CIF)为5600万元,关税税率为21%,增值税税率为17%,无消费税,则该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应当()。
A公司是一家小型玩具制造商,2009年11月份的销售额为40万元,12月份销售额为45万元。根据公司市场部的销售预测,预计2010年第一季度1~3月份的月销售额分别为50万元、75万元和90万元。根据公司财务部一贯执行的收款政策,销售额的收款进度为销售当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主体是()。
对法律制定的概念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已知A是2n+1阶正交矩阵,即AAT=ATA=E,证明:|E—A2|=0.
1.将考生文件夹4下的TIUIN文件夹中的文件ZHUCE.BAS删除。2.将考生文件夹4下的VOTUNA文件夹中的文件BOYBALE.DOC复制到同一文件夹下,并命名为SYAD.DOC.3.在考生文件夹4下SHEART文件夹中新建一个文件夹RESTIC
SincemybirthIhavehadabirthdaycakewithcandles,oneforeachyearofmybirthdays.Todate,Ihavehad325candles.Ho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