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
admin
2009-09-27
20
问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5%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B、所有上市公司都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C、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才可举行
D、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内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
B,C
解析
《公司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A项不正确。第123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124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故B项正确。第 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C项正确。第146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故D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s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山东人陈晓琪冒用同学齐玉苓的姓名上学并参加工作,遂引发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就此案作出批复:“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简述西方宪法学萌芽和创立时期有关“基本法”思想的主要观点。
简答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
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日,股东甲占股份60%,股东乙丙丁戊各占10%,并且甲被选为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后来股东甲于2013年11月6日把股份转让给了刘某,甲于2014年11月18日擅自以公司名义投资,致使公司亏损5000万。刘某就向监事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如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
某市建设银行与工商银行商定,由建设银行向工商银行拆借资金,具体的运作方法是:以某市建设银行为出票人,签发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的付款人记载为某市建设银行,收款人为某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该汇票上签章承兑,并将汇票交给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市时通过4个A字头个人账户,进行连续交易,却不转让证券所有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0%。此后1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398.1
试论述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
随机试题
A、β2受体激动剂B、β2受体阻断剂C、抗胆碱能药D、糖皮质激素E、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布地耐德属( )。
下列关于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描述,正确的是()
某电影院位于某地下人防工程(地下2层,地下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9m)的地下二层整层,建筑面积4200m2,设有1个大观众厅(建筑面积600m2),7个小观众厅(建筑面积均为300m2);共划分6个防火分区,其中大厅、售票区、展示区为一个防火
未按规定办妥抵押品抵押登记手续,造成抵押无效,属于法人信贷业务中贷后管理环节的操作风险。()
税收资本化是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的就是对()的课税。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学习的解释是()。
下列各句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的一句是()。
TwoscientistswhohavewonpraiseforresearchintothegrowthofcancercellscouldbecandidatesfortheNobelPrizeinmedic
PassageThree(1)RemKoolhaas,thePritzkerPrizewinningDutcharchitect,authorandacademic,haslonghadabeefwithai
Itiscommonlysupposedthatwhenamanseeksliterarypowerhegoestohisroomandpreparesanarticleforthepress.Butthis
最新回复
(
0
)